李小龙女儿诉真功夫快餐一案在上海开庭审理


(知消2022年8月25日讯) 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诉上海真功夫快餐管理有限公司、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、广州真功夫快餐连锁管理有限公司一案,于25日上午9时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原告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小龙的女儿李香凝。该公司认为,公司合法享有李小龙相关的各种权益,已陆续在中国大陆注册近60个与李小龙相关商标。“真功夫”擅自使用李小龙肖像,既侵犯了李小龙肖像上承载的人格尊严,也侵犯了财产上的利益。2019年12月,原告正式向上海二中院提起诉讼。当时披露的诉讼请求是:要求“真功夫”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、在媒体版面上连续90日澄清其与李小龙无关,赔偿经济损失2.1亿元。

对此,“真功夫”曾回应,真功夫系列商标是由公司申请、国家商标局严格审查后授权的,“我们已经使用了15年。我们的商标是否侵权,多年前也曾有过争议。但我们的商标一直没有被判定侵权或者撤销的行政或司法结论。时隔多年后被起诉,我们也很疑惑,我们正积极研究案情,准备应诉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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